厦门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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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调整厦门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伦理委员会成员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2-10-26阅读:6552 次

 

 

各科室:

根据《厦门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章程》规定,伦理委员会每届任期为3年,现已届满,经2022年10月21日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,通过厦门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伦理委员会新一届人员名单,具体如下:

主任委员:张志升

副主任委员:赵  亮

委员:林  海、陈宏柏、张旭辉、左起亮、吴维钦、黄姜、许景川、尹路、张秋芳

秘书:左起亮、张秋芳

 

厦门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

2022年10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