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厦门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 是福建省首家成立的公立口腔专科医院, 前身为厦门卫生学校口腔门诊部 。自 1987年 成立以来, 医院始终围绕医院中心工作和重要任务,深入民生领域,做服务群众的实干者。医院现有...详细 »
10月28日下午,院党委书记胡砚平同志主持召开我院2020年第十次理论学习中心组(扩大)学习会,学习围绕《学习民法典,创建良好医患关系》进行。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、各支部书记及中层干部参加会议。

院党委邀请了福建旭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、主任,国家一级律师王桂英讲解《民法典》。王桂英律师回顾了《民法典》的立法过程,系统阐释了《民法典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及亮点,并结合医院实际和个人丰富的实践经历和教学经验,对《民法典》总则编、人格权编、侵权责任编中的医疗损害责任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提纲挈领地解读。

授课结束后,中心组成员围绕学习内容进行交流发言。党委书记胡砚平就如何做好《民法典》的学习提出两点要求。一是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深刻领会《民法典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,切实增强学习宣传《民法典》的政治自觉、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。二是要大力营造学习宣传《民法典》的浓厚氛围。充分运用现有的医院官网、微信公众号,抓好学习,做好宣传,不断提升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、法治方式工作的能力和水平,推动医院普法工作常态化、系统化发展。
党委委员、副院长张志升、纪委书记肖英,表示《民法典》是新中国第一部以“法典”命名的法律,开创了我国法典的先河,在中国法治建设史上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。要号召全院干部职工充分学习和认识《民法典》,准确理解把握《民法典》的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,掀起学习热潮,推动《民法典》成为全院干部职工自觉遵循的法律规范,引导干部职工养成自觉守法的思想意识。
最后,党政领导班子成员、党群工作部、院办、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及各支部书记分别作了交流发言。